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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征集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4 浏览量: 作者: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征集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省赛)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赛质量,优化技术标准,切实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作用,打造全省广大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艺、相互切磋技能的优质平台,培育选拔更多高技能领军人才,决定征集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具有较高的协调组织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曾在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及全国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省级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以上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辽宁省“技师杯”职业技能竞赛等重要赛事中担任技术专家,负责执裁、命题、赛务组织、监督仲裁等工作。

(四)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熟悉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够在规定时间履行专家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技术专家工作职责

技术专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技术文件编制、大赛执裁等内容。大赛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从技术专家中选用裁判员(含裁判长、裁判助理等)。

裁判员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和安排,参加赛前培训,学习掌握竞赛规程和技术规则、注意事项、技术装备和评分方式,统一执裁标准,降低评判误差。裁判员一般分为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1.现场裁判按操作规范做好赛场记录,填写赛场情况记录表,对参赛选手的纪律以及现场和环境安全负责。

2.评分裁判按赛项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填写《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要求

省直有关单位、中(省)直企业、普通高校(含高职)、技工院校汇总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填报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附件1直接报送至第三届省赛组委会技术赛务组。

其他人员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形成附件2,连同附件1报第三届省赛组委会技术赛务组。

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名额不限。

(三)选用安排

第三届省赛组委会技术赛务组对申报人选复核后,择优纳入第三届省赛技术专家团队向社会公布,入选技术专家在第三届省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技术等工作。

入选技术专家将在后续省赛和省级行业部门竞赛中由各赛事组委会按需选用,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全国性竞赛技术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组织动员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严格把握申报条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在第三届省赛“优秀组织奖”评定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申报人选应认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重点对照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拟定赛项(附件3),按照相同相近原则,填报本人能够承担的执裁工作类别,同时具备多个赛项和多个技术环节工作经历的,可在申报材料中逐一注明,以便省赛组委会技术赛务组统筹安排。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证明文件的顺序装订,不必过度装帧。如有指导选手参加相关竞赛并获奖的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请各申报人于5月7日前将纸质版文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华为星辰联合实验室101王一迪老师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PDF格式扫描版及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命名规则:学校_姓名)。

联系人:王一迪

联系电话:024-56618988

电子邮箱:2279497336@qq.com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表
         2.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
         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拟定赛项

沈阳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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