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级学生:
为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拓展学生专业培养领域,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现面向校内本科学生开展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招生。
一、辅修项目简介
1.辅修本科专业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二、辅修专业
开设专业学院 |
开设专业 |
机械与运载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学、金融学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三、辅修专业优势
1.拓宽学生专业视野与知识,增加学生就业领域和就业能力;
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可在国家学位网中查询;
3.开设辅修专业均为我校优势突出、就业热门专业;
4.辅修专业中与主修专业有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辅修专业中该课程免修;
5.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成绩;
6.辅修授课时间灵活,不会影响主修专业课程学习
四、辅修报名资格
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
2.无考试违纪者;
3.已完成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
五、辅修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登录“校内网——正方教学网——辅修报名”进行报名。
2.报名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给培训学院汇总,经培训学院最终审核,确定辅修学生名单。
3.辅修学生须与培训学院签订《辅修确认书》,并按照《沈阳工学院学生学、宿费收缴实施办法》登录“校内网——学生网上缴费”缴纳学费。
4.报名时间:5月6日-5月22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23日-5月26日
缴费时间:5月27日-5月31日
六、辅修学费标准
辅修类别 |
达标学分 |
学费标准 |
学费 |
辅修本科专业 |
25学分 |
200元/学分 |
5000元 |
辅修学士学位 |
50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200元/学分 |
10000元 |
注:所有辅修学生统一按照10000元/生标准缴纳学费。部分同学第一学年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但已修足25学分,可按照辅修本科专业标准退还学费,并颁发本科专业辅修证书(无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其他特殊退费情况,按照当前未修学分退还学费。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56091502
联系人:沈阳工学院培训学院杨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沈工教学发〔2018〕84号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辅修专业介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