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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学生开展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05 15:50

各2018级学生:

为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拓展学生专业培养领域,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现面向校内本科学生开展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招生。

一、辅修项目简介

1.辅修本科专业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二、辅修专业

开设专业学院

开设专业

机械与运载学院

机器人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金融学

信息与控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艺术与传媒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三、辅修专业优势

1.拓宽学生专业视野与知识,增加学生就业领域和就业能力;

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可在国家学位网中查询;

3.开设辅修专业均为我校优势突出、就业热门专业;

4.辅修专业中与主修专业有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辅修专业中该课程免修;

5.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成绩;

6.辅修授课时间灵活,不会影响主修专业课程学习

四、辅修报名资格

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

2.无考试违纪者;

3.已完成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

五、辅修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登录“校内网——正方教学网——辅修报名”进行报名。

2.报名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给培训学院汇总,经培训学院最终审核,确定辅修学生名单。

3.辅修学生须与培训学院签订《辅修确认书》,并按照《沈阳工学院学生学、宿费收缴实施办法》登录“校内网——学生网上缴费”缴纳学费。

4.报名时间:5月6日-5月22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23日-5月26日

缴费时间:5月27日-5月31日

六、辅修学费标准

辅修类别

达标学分

学费标准

学费

辅修本科专业

25学分

200元/学分

5000元

辅修学士学位

50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00元/学分

10000元

注:所有辅修学生统一按照10000元/生标准缴纳学费。部分同学第一学年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但已修足25学分,可按照辅修本科专业标准退还学费,并颁发本科专业辅修证书(无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其他特殊退费情况,按照当前未修学分退还学费。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56091502

联系人:沈阳工学院培训学院杨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沈工教学发〔2018〕84号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辅修专业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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