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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考通知: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辽宁考区)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03 09:47

辽文旅办发〔2020〕55号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 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文化演艺集团,各考区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0〕91号)精神,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0年11月14日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 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9:00至9月18日17:00,审核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照片。逾期未办理报名信息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0年11月6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或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whly.ln.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

2020年11月14日9:00—10:30

科目三、四

2020年11月14日10:30—12:00

科目五

2020年12月14日前(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区设置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及要求,2020年我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共设8个考区,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1.沈阳考区(考试地点:沈阳市)

2.沈阳沈北考区(考试地点:沈阳沈北新区)

3.沈阳浑南考区(考试地点:沈阳浑南区)

4.沈阳沈抚考区(考试地点:抚顺市及沈阳沈抚新区)

5.大连考区(考试地点:大连市)

6.大连旅顺考区(考试地点:大连旅顺口区)

7.丹东考区(考试地点:丹东市)

8.锦州考区(考试地点:锦州市)

五、收费

根据《关于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6〕106号)及《关于公开2016年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旅办发〔2016〕1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机考)4科(科目一、二、三、四),65元/科;现场考试(面试)1科(科目五):中文考生60元/科,外语考生120元/科。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1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要求

我省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委托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坚持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考区相关单位要做好考试宣传和协同配合等工作。

(一)坚持防疫为先。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协调各级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防控举措,做到防疫为先。

(二)加强考试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考试工作,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考务责任。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四)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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