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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 开始报名

更新时间2021/09/28 08:51

为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拓展学生专业培养领域,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现面向校内本科学生开展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招生。

一、辅修项目简介

1.辅修本科专业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

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二、辅修专业

开设专业学院

开设专业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器人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信息与控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艺术与传媒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能源与水利学院

智能建造、安全工程

三、辅修专业优势

1.拓宽学生专业视野与知识,增加学生就业领域和就业能力;

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可在国家学位网中查询;

3.开设辅修专业均为我校优势突出、就业热门专业;

4.辅修专业中与主修专业有相同的课程,可以申请辅修专业中该课程免修;

5.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公共选修课的学习成绩;

6.辅修授课时间灵活,不会影响主修专业课程学习

四、辅修报名资格

1.在校大一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异者;

3.无违纪者。

五、辅修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登录“校内网——正方教学网——辅修报名”进行报名。

2.报名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给培训学院汇总,经培训学院最终审核,确定辅修学生名单。

3.辅修学生须与培训学院签订《辅修确认书》,并按照《沈阳工学院学生学、宿费收缴实施办法》登录“校内网——学生网上缴费”缴纳学费。

4.报名时间:10月5日-10月23日 资格审核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 交费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

六、辅修学费标准

辅修类别

达标学分

学费标准

学费

辅修学士学位

50学分(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200元/学分

10000元

注:所有辅修学生统一按照10000元/生标准缴纳学费。部分同学第一学年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但已修足25学分,可按照辅修本科专业标准退还学费,并颁发本科专业辅修证书(无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其他特殊退费情况,按照当前未修学分退还学费。

七、联系方式

培训学院咨询电话:024-56091502

培训学院联系人:王老师

各分院负责人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

郑新娜

18641331618

信息与控制学院

于旭蕾

18802466336

艺术与传媒学院

张琰

18242361337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高明华

15204069349

能源与水利学院

张蕊

1308131222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沈阳工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沈工教学发〔201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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